枝江法院审执配合纠“老赖”
近日,枝江法院民一庭在处理一起离婚纠纷时,细心的法官发现原告张某某为我院某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张某某为躲避执行经常“失联”,系被登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老赖”。民一庭法官将这一情况及时通知执行局承办法官,并在张某某到法院领取离婚判决书当日将其带到执行局。执行法官对张某某当庭送达限期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并对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法制教育。后张某某主动交付执行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2008年张某某丈夫因欠债外出至今未归,未与家人联系,张某某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张某某同时也是欠他人债务被追加的被执行人,未能积极履行义务,故意逃避执行,为了拿到离婚判决不得不“铤而走险”,结果刚到法院就被“逮”个正着。
这次事件是枝江法院审判法官与执行法官加强协调配合的具体实践,最终使得长期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生效裁判文书规定的义务。今后,枝江法院将继续探索并完善审判执行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审执效率,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