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 职 报 告
枝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张 华
根据组织安排,本人于2012年11月前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2012年11月至今在市人民法院工作。现将本人近几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的能力
几年来,本人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放松,重点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央、省市及法院、检察院系统关于纪律作风方面的要求、规定,中央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加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促进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 “聚民心、当先锋、促发展”主题承诺活动、 “反特权、反霸道”等纪律作风整束活动。在各项学习活动中,做到了一是认真阅读原文。对党的重大报告、领导人的重要讲话等学习内容,做到了对原文认真进行通读。特别是党的十八召开以后,重点学习了党的十八会议精神,对胡锦涛总书记报告的十二个部分内容认真进行了学习,通过学习,对我党提出的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充满了信心。在阅读原文的基础上,逐步体会党在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等各方面一些新的精神和要求,对一些新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笔记,逐步加以消化理解,努力使自己不断适应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新思想和新要求,保持自己思想上与党中央的高度一致。二是积极参加机关的各项学习活动。在院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中,我做到了积极认真参与,在积极参与集中学习、自学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讨论中积极发言、撰写学习体会,较好的发挥了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在学习中不断反思。在学习中,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不断进行反思,反思自己在思想上行为上存在着那些与上级精神和要求不相一致的地方,找准自己在思想和行为上存在的差距,通过再学习来加以改进,通过学习、反思,反思、学习来做到持续改进,使自己政治上更加成熟。
二、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好本职岗位职责
在法院工作期间,根据党组安排,本人主管纪检监察工作、代管政治处及工、青、妇等工作。
关于纪检监察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提升干警拒腐防变能力。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全院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抓好责任考核,做到功过分明;抓好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确保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2、以春训为契机,抓好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继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强化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观念;搞好干警法律业务知识,全面提升干警业务水平;严肃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司法礼仪,有针对性地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和整顿,树立人民法官清廉、公正、为民的良好形象。
3、以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教育月为平台,围绕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廉政提醒、法规宣传四个专题,分阶段组织开展“八个一”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组织观看二部警示教育片;集中开展一次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组织观看一部红色电影;上一次廉政党课;开展一次惩防体系制度集中学习宣传。
(二)、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中央“八项规定”、最高院“五个严禁”的规定,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指示精神,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执行了每季度督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部门进行明察暗访,通过明察暗访,对干警的纪律作风实地督查,规范干警执法行为,调整充实了廉政监察员和执法监督员,对干警遵守和执行法律、纪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杜绝违反“八项规定”、“六条禁令”、“五个严禁”规定的人和事发生,促进了司法廉洁。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规范干警执法行为
今年,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治庸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班子责任追究制度;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院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制定了《枝江人民法院效能建设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为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强化了监督检查,对全院机关各部门及五个人民法庭的纪律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通过明察暗访,对干警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扎实开展两次纪律作风督查、对28件案件进行了回访,组织进行了两次案件评查,办理信访举报件15件,成功化解一起信访举报件;加强日常纪律督查,进行了15次考勤考核,严格上下班纪律,同时进行了九次车辆督查;开展了6次绩效考核,促进工作效率提高。
(四)、坚持有案必查,切实做好信访投诉的调查处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上级法院有关涉诉信访
工作的指示要求,做好来信来访登记核实工作,认真办理信访举报件工作,做到有案必查,对发现的违纪行为、影响法院行为的事件发生一起查处一起。
关于政工工作
(一) 加强对干警的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干警思想政治及业务素质
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春季轮训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在春训活动中,组织干警学习了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纪委二次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法院院长等会议精神,并采取集中学习、支部分组讨论、干警个人自学、全院大会交流、党员公开承诺等方式进行了学习和讨论,较好的达到了凝心聚力的作用。 在“七一”期间,组织新党员入党宣誓和老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活动,机关党委书记为干警上党课,进一步加强了干警的党性教育,组织干警观看了宜昌中院十佳女法官先进事迹报告视频会,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今年以来,我院有6名同志获市以上部门表彰、获集体荣誉6项。进一步加强干警学习教育。一是继续抓好月末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不断丰富学习内容,改进学习方式,坚持学习考勤、考学、评学。开通了“书香在线”网上学习平台作用,推进学习的信息化,提高学习的效率。二认真落实本院《关于学习制度的规定》,落实好学习计划、学习考勤、学习记录、学习笔记、学习交流等制度,引导全体干警树立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三是扎实抓好干警业务学习。组织干警对新修订民诉法、刑诉法进行两次专题辅导、收看上级院辅导讲座三次,促进了学习型机关建设。
(二)、注重教育与培养相结合,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优化中层干部结构。加强了对中层干部的管理、考核和监督,特别注重对部门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今年来,在院党组的领导下,新提拔3名中层干部,积极协调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对5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拟提请市人大任命2名审委会委员、9名审判员,争取市委对我院13名同志解决了副科以上待遇,大大激发了中层干部的工作热情。二是认真做好后备干部队伍的储备和使用。按照“精选、重育、力荐”的育才方案,采取多种途径进行培养锻炼。今年来,在全院确定一批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扎实的人员作为导师与20名青年干警结成帮扶对子,实行“导师制”,在政治思想、工作业务、实践能力等方面向青年干警教知识、讲方法、传经验,促进青年干警迅速成长;组织年轻干警开展了“我的中国梦”演讲比赛,展示法院青年干警为实现“中国梦”而书写司法新篇章的决心与志向;组织6名年轻干警参加司法考试,提拔年轻干部4人,报请市委组织部招录了2名大学生,充实我院干部队伍,目前我院35岁以下年龄干部达21人,为我院积蓄了后备人才。三是加强干警教育培训力度。为了提高干警自身素质,近几年以来,把干警培训做为提高干警素质的重要途径,加大了干警的教育培训力度,采取岗位练兵、外出考察、党校学习、系统业务培训等方式,今年组织16名同志到党校、省高院、宜昌中院进行业务培训学习。对近年招录的15名聘用制书记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促进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促进文明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法院形象
紧紧把握文明创建的核心内容,突出“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为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核心价值观和“厚德、博学、尚法、自强”的枝江法院精神,稳步推进文化建设。一是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宣传。通过展板和橱窗,对“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执法为人民,争创新业绩”、“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司法廉洁公正”五个主题实践活动以及法官简介进行了宣传,收集整理了“我的中国梦”文集。二是开展了“文明庭室”评比活动。从队伍管理好、工作作风好、学习风气好、制度落实好、卫生安全好、业务工作好等六个方面,每季度评定3-5个流动文明庭室,并将评选与绩效考核相结合,与各部门工作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激发干警工作热情。目前已开展两次评选出7个流动文明庭室;三是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初步形成了我院机关管理类、审判管理类、岗位职责类等七大类104项320页23万字的制度汇编。四是以活动为载体丰富干警文化生活。在青年节,组织年轻干警参加市青年志愿者公益活动;妇女节期间,组织女同胞聆听全国创先争优先进个人李文事迹报告;组织参加了市文明委组织的纳凉晚会,并获得了最佳创意奖;举办了第二届职工运动会,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丰富了干警的精神文化生活。
积极服务中心,为枝江经济大局服务。积极参加了市组织的“三万”活动,并担任董市工作队队长,较好的完成了董市工作队及我院联系村的工作任务。积极参与服务经济中心工作,联系了湖北讯达公司,并积极为企业发展中涉法问题进行排忧解难。
在检察院工作期间,较好的完成了主管的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文明创建、检察文化等方面的工作。
三、严以律己,认真执行党风廉政的纪律规定
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认真执行了一岗双责的规定,对干警做到了经常教育、经常监督,促使了全院人员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在遵守廉政纪律上,自我要求较严,凡是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能够率先做到,能够按照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较好的遵守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纪律规定,没有违纪违法现象。
二○一三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