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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 职 报 告——胡世前

发布日期:2013-09-12浏览次数: 字号:[ ]

 

     

枝江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副院长   胡世前

 

2011年换届期间,本人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调任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近两年来,本人在院党组及院长的领导下,在同事们的支持帮助下,恪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立足本职岗位,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严格自律,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成绩。现将本人履职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勤奋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党章》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若干准则》,学习习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自觉加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提高新形势下自身政治上的敏锐力、思想上的鉴别力和道德上防腐拒变能力;认真学习新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先后到武汉、桂林、宜昌等地参加了专题培训,平时也挤出时间深入学习,反复学习,   遇有不懂的问题敢于不耻下问,虚心向下属包括年轻的同事请教,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带头参加“三万”等对口帮扶活动,积极帮助驻点村和驻点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在实践中学习知识,增长才干。

二、努力工作。按照院党组成员分工,本人分管办公室、刑事庭、立案庭、审监庭等四个庭室的工作。在院党组的集体领导下,在院长的领导和带领下,本人自觉做到“到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分工不分家”,所分管的工作有条不紊开展,扎实有效推进。

机关管理方面:改革食堂管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改变经营方式并公开择优选择了承包人,食堂综合效益明显提高;完善财务管理,实行财务室提前初审和月末集中报销制度,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定额包干和定期公开制度,千方百计开源节流,单位公务支出同比下降,在保证增人增资和适当提高干警福利待遇的情况下,单位经费每月均略有节余;健全资产管理,专门下发文件对国有资产认真清理并登记编号,建立分类台帐,同时强化物资采购和报废审批,即使低值易耗品采购也采用市场询价和公开竞争的方式进行,不照顾关系,不以权谋私;加强机关建设和管理,重新绿化了院内草坪,安装了办公大楼门禁系统,完成了四处干警生活区小修小补和屋面热水器钢架加固除锈工作,院机关荣获2013年度宜昌市文明单位。

刑事审判方面:近两年来共审结刑事案件421件,其中包括宋青格等18人涉黑犯罪、李秋华等23人跨国电信诈骗犯罪等一批涉案人数多、社会影响大的重大复杂案件,从快从重打击处理了毒品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聚众赌博等多发犯罪;注重对未成年犯罪的审理和帮教,成立了未成年综合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审判庭,建设了标准化的未成年专用审判法庭,采用“圆桌审判”模式审结未成年犯罪案件814人,并持续进行跟踪帮教;加大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积极促使罪犯与被害人达成谅解,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两年共立刑附民案件85件,调撤76件,调撤率90%,其中今年上半年达到100%,刑事审判庭2013年荣立集体二等功。

立案信访方面:坚持“有案必立,应立尽立”,近两年来立案庭共立各类案件8000余件,接待立案群众16000余人次,同时加大立案阶段调解力度,近两年来在立案阶段化解矛盾166件,将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立案大厅被评为全市“十佳文明服务窗口”。狠抓立案阶段办案工作,及时办理诉前和立案阶段诉讼保全案件共244件,积极办理立案阶段调解案件91件,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经济案件尽量制发支付令,共发出支付令12件,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深入细致排查出涉法涉诉矛盾纠纷24件,全部按上级要求落实了“五个一”工作制度,认真执行“院长接待日”、“领导包案责任制”等信访工作制度,妥善化解了张运美等久拖未结的信访积案,目前正在着手研究强化信访维稳内部工作机制的方法措施。

审管审监方面:加强审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争取领导重视,新设了有专门机构编制的审管办,配齐了工作人员,各业务庭室明确了专门的信息录入员,健全了审管工作网络,同时还建立了配套奖励制度;加强审执工作全程管理,先后制定出台了《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办案质量差错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检查落实,保证了“事事有规范、人人有责任、时时有控制、环环有考核”,有效促进了办案绩效的稳步提升,我院2012年度及今年上半年绩效考评在宜昌市16个基层法院排名中均名列前五以内;加强再审和发回案件的审理,再审案件和发回案件均是复杂疑难的“骨头案”,审判难度大,每案总是反复合议,尽力调解,近两年来审监庭共立案16件,调撤10件,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三、严格自律。自觉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干部职工监督,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律;坚持原则,不循私情,不拿权力做交易,没有吃拿卡要等行为;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车辆管理规定,从不多报单位一分钱,从不乱花单位一分钱。

回首过去两年,有成绩也有不足,主要表现在:思想上进取精神不足,得过且过;工作上有时较急燥,方法简单;生活上对自己要求不严,偶尔打牌、公车私用,对同事关心不够,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勤奋努力工作,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为枝江法院再上新台阶、为实现枝江“三大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二○一三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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